本期广播内容介绍
2012年 5月 第2期

中国人口学会召开“人口理论与实践创新座谈会”

近日,中国人口学会召开“人口理论与实践创新座谈会”。与会专家围绕全国人口计生工作大局,就深入开展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稳定低生育水平与完善政策、人口管理服务体制改革与加强社会管理、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等重大课题的研究;进一步加强人口学会建设等分别发言。

中国提高康复医院基本标准

卫生部近日发布《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新标准对三级和二级康复医院的床位、科室设置、人员、场地、设备等提出更高要求。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和老龄化进程日益加速,康复医疗服务需求巨大。 “十二五”期间,卫生部将逐步建立康复专业人员培训制度,开展康复治疗师培训工作。

人口挑战与社会融合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

近日,人口挑战与社会融合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是中德人口挑战与社会融合合作项目的重要活动之一。中德人口挑战与社会融合合作项目是中德公共政策对话基金项目下的一个重要子项目,重点关注人口变化、城镇化、流动人口和社会融合等问题,目的是深化中德两国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促进中德双方在人口发展和社会政策领域的对话与交流。

巴州区计生协会发挥优势服务大局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计划生育协会发挥联系群众“一家亲”,服务大局“一盘棋”的群体优势,大大提升了协会服务大局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区乡计生协会已建立挂包乡镇53个,挂联村(居)450个,规划创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100个,建联系户3500个,已有2600名会员在农村主动担当留守儿童“代理爸妈”。

阳光计生,群众满意

近日,四川省南江县侯家乡着力打造阳光计生。该乡11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在要道处都制挂了大型喷绘公示牌,同时印发便民服务卡2万余张,上面包含着生育、惠民、服务、处罚等计划生育政策。每项政策都详细注明了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及所需证明资料,计生办前来咨询的群众少了,反复办理的次数少了,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集中整治 “两非”成效明显

四川省夹江县 “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近日在全县范围开展集中整治 “两非”专项行动。检查组先后检查了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县妇幼保健院、老年病专科医院、天海大药房等医疗机构和药店,重点对禁止使用B超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

(音乐)

听众朋友们,对于早已预感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低税收的香港,政府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鼓励每个香港家庭生育3个子女。学者涂肇庆的统计结论是,香港是世界上生育率水平最低的超低生育率地区之一,政府应该着手更有效地实施“有偿养育计划”。这样的生育现状导致的生育政策,正好迎合了内地新富人群的新的生育需要。

内地赴港产子的父母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地域优势深圳、珠海等地的普通收入家庭,另一种则是北京、上海、浙江等内地一线城市的中产甚至新富家庭。这两者之间的数字比例虽然没有详细统计,但前者发展到现在,每日过关念书的学童数字,这些大多是家住近港地区的孩子,约占全部内地港籍儿童的1/10。两者所呈现出的态势也完全不一样。前者更倾向于让孩子从小就近接受便利的教育等资源,后者则几乎对香港资源没有兴趣,纯粹是为了利用政策优势,购买一项服务。“香港虽然就业率很高,收入却和内地差不多,1.2万港币的大学毕业起薪,对于我和我的孩子没有意义。”陈成说。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多年以来,“60后”至“70后”这一生育人口主体以及有一部分人获得了比较好的物质条件,对于这样的家庭,从家庭结构到经济考虑到生育目标,都已经做出了调整。他们的生育时间恰好符合了香港的人口低潮,更重要的是各项法律都给这一倾向提供了便利。“我们过去去香港买一个包几万元,现在呢,香港的日常生活用品比深圳便宜,有去买奶粉买酱油的。”陈成作为深圳人可以多次往返香港,他表示,“我的时间都用在生意上了。没时间去抢占他们的资源。”

1997年的《基本法》制定初衷,本来是给那些在“97”之前移民国外的港人,开一个回归香港的通道。《基本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其中一条定义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但这个条款真正应用到具体的个人身上,要追溯到2001年“庄丰源案”的诉讼。庄丰源的祖父是香港本地居民,父母则是汕尾人,1997年9月夫妻俩来香港生下孩子后回到汕尾,庄祖孙二人共同居住。法院和政府各执己见,法院认为按照《基本法》对香港居民的定义庄应有永久居留权,而政府认为,其中有各种违反《入境条例》的事项,最终,香港终审法院判庄丰源有居港权。

在这场大战中,香港各方政治力量都加入进来,而本来对《基本法》拥有释法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却只是在终审判决已出之后,发了一份“表示关注”的简短声明,并没有任何决定性的表态。庄丰源案后,实施判例法的香港有了为生产于香港本地的儿童的判例依据,而更重要的是“自由行”的开放,给邻近的深圳、珠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开设了方便之门。成本降低导致第一批产妇潮诞生。

几经演变的香港政策

2004年内地房地产等各行业的增速开始提高,去香港产子的费用相对也有所提高。2005年香港医院管理局推出了“非符合资格人士香港生孩子费用”,有针对性地将赴港产子费用调至2万港元套餐,规定入院须缴付按金,私立医院的收费也加了价。这样的价格调控不仅没有阻挡内地产妇的脚步,反而被内地父母视作香港各方对于“非资格人士”从默认走向了公开允许。赴港产子人数有了比较细化的统计,2008年有2.5万名孕妇赴港产子,2011年的数字达到4.4万名左右,而香港每年预估的新生儿数量在3万~5万,2011年赴港孕妇和本港孕妇人数基本持平。

香港政府为了控制孕妇数量做出过一些政策调整。2007年,出台了非香港孕妇赴港在公立医院生子的中央预约制度等一系列新政,非香港孕妇须持香港注册医生介绍信到公立医院预约并交费才能取得“预约纸”,以便日后入境。“非符合资格人士产科套餐服务收费”增至3.9万港元(经预约入院)和4.8万港元(未经预约入院)。这样的价格调控依然被内地解读为“合法化”依据,而与此同时,内地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价格杠杆显然失去了力量。

2009年10月8日,香港医管局发出“限制令”宣布,因港妇生育高峰为年底,10月9日至12月底,香港公立医院取消内地孕妇分娩床位预约服务。这样的做法反而给私立医院创造了更多机会,香港的产科医生专业诊所很多,私立医院不受名额的限制,香港产妇因为费用也比较少去,这样内地产妇去香港产子的费用增加到10万元甚至20万元,利益让很多私立医院和内地中介有了协议,使港产儿变成一条行业链,内地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中介机构。不过两个月时间,第一轮“限制令”就解封了,2010年元旦,香港医管局表示欢迎内地妈妈来香港生孩子。

然而这个行业蕴含的利润和商机,使赴港产子出现了更复杂的情况。2009年以后,“冲关”变成一个频频出现的词,内地孕妇已经接近临盆,过关到香港后,利用香港政府人道主义的一系列做法,让新生儿落地香港。被判刑入狱的中介就是带领这样一个产妇,入关时香港入境处叫香港的急救车来送产妇去香港医院。今年1月在港冲关人数179宗,去年同期1月冲关孕妇有86宗。2011年4月,香港医管局第二次发“限制令”,即日起到年底暂停公立医院接受内地孕妇分娩床位预约。经过这一次限制,内地中介和香港私立医院的合作更加紧密的一条龙服务,价格也提升到10万元以上。

留给2012年的非港孕妇产子的名额是3.44万个,比2011年减少7%。这虽然是一个硬性数字,回到每个有生育需求的父母这里,不过就是要付出更高的价格,以及规划好生育时间,尽量避免在香港生育高峰的年底过去。很多“长三角”地带,中介甚至开到了富裕并享有更多自由的二线城市。作为低税收地区,香港的福利、养老措施,和北美、澳大利亚等地是无法比拟的,可是大量的富裕起来的“60后”至“70后”,却愿意将香港作为改变家庭结构,和实现将来移民的跳板。这完全成了新富人群的一笔生育账本。

每周五晚 FM98.1 晚8:30-9:00